跳至主要內容
(06)6881763 (06)6881724 mu0410@tn.edu.tw
帳號 密碼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張藝齡 - 教導處 | 2025-10-08 | 點閱數: 41

一、菸害防制法於 112 年 3 月 22 日修正施行,依第 15 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包含加熱菸)。所有菸草產品皆有害,不論是使用紙菸或加熱菸,都會產生相似的有毒化學物質,「任何人不得使用類菸品(含電子煙)及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含加熱菸),最高可罰 1 萬元」,切勿觸法。

二、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將執行稽查專案,包含源頭管理、販售通路(包含禁止販賣給孕婦及未滿 20 歲之青少年)並加強禁止青少年違法使用加熱菸。

三、國健署網站之菸害防制主題置有「電子煙防制專區」(網址: 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44 ),另於 Yahoo 奇摩搜尋引擎建置「大口呼吸無菸空氣 別碰電子煙及加熱菸」主題專區(網址: https://tw.news.yahoo.com/topic/2020health ),持續製作相關資料,提供多元菸害(包括加熱菸)及電子煙危害相關素材。

  •  
    1) 114E1041734-01.pdf
  •  
    2) 114E1041733-01.pdf
:::

學校簡介

永安國小每週一句

英語每週一句
上學期
下學期

母語每週一句
114學年度
上學期
下學期
113學年度
上學期
下學期

:::

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資訊網

即時空品測站資訊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