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06)6881763 (06)6881724 mu0410@tn.edu.tw
帳號 密碼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林郁庭 - 人事室 | 2025-10-07 | 點閱數: 115

 

請同仁參酌附件規定,勿有觸法行為,以免受懲處。

本案內容摘述:

  • 本原則所稱「違法(規)赴陸」,係指下列行為,每一行為態樣均個別論處:

(一)違反兩岸條例第 9 條許可辦法、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 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及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 作業要點之規定,未經許可(核准)赴陸。

(二)赴陸返臺後未依限填具「赴陸人員返臺通報表」。

(三)赴陸返臺後拒絕或未詳實說明赴陸事由及行程。

  • 本原則所稱「違規赴港澳 」,係指 下列行為 每一行為態樣均個別論處

(一) 違反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因公赴香港澳門通報作業要點要點與與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之規定,赴港澳行前未完成通報作業(含至人事差勤系統登錄)。

(二) 赴港澳會見或聯繫特定身分人員,未通報所屬機關。

(三) 在港澳期間遭遇違常情事,未通報所屬機關。

  •  
    1) 行政院 函.pdf
  •  
    2)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赴陸建議懲處原則.pdf
  •  
    3) 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pdf
:::

學校簡介

永安國小每週一句

英語每週一句
上學期
下學期

母語每週一句
114學年度
上學期
下學期
113學年度
上學期
下學期

:::

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資訊網

即時空品測站資訊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