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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台南市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調整及審查作業要點"(以下簡稱學區要點)修正,對於 114 學年度將入學之小一新生及目前校內學童之相關影響與規範,如以下說明。
一、主要修正內容:
自 114 學年度起,台南市取消自由入學之形式,改以基本學區及共同學區入學為原則。
以永安國小為例,永安國小的學區為上茄苳里、土溝里 4-8 鄰,若要就讀永安國小,學童必須設籍於學區內。
二、配套措施:
(一)舊生(目前已就讀於學校的學生)
1.不會強迫轉學
2.想要轉入的學生,則需要設籍於學區內使得申請轉入
(二) 114 學年度起入學的小一新生
1.便利家長接送需求:
因學區調整或其他因素致入學新生與其兄姊不同學校者,得於兄姊現就讀學校入學
2.滿足家長工作需求:
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在本市就業,其設籍本市之子女得於該工作地學區學校就讀。(檢附員工在職證明、勞健保投保證明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文件)
3.保障學校教職員工:
學校之教職員工及約聘(僱)人員子女或孫子女(需設籍台南市)
4.彈性認定居住事實:
父母或法定代理人有居住事實(檢附租賃契約、近期水電繳納之文件,署名之繳納人或持有人需為小一新生之父母、法定代理人或二等親內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轉學生
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在本市就業,其設籍本市之子女得申請轉入該工作地所屬學區非總量管制學校就讀。請檢附員工在職證明、勞健保投保證明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文件,得免遷移戶籍辦理轉學。
以上配套措施,擷取自 114.1.13 台南市教育局舉辦之學區要點修正案說明會之會議資料,若日後再有修正或補充,以最新之規範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