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變賣本校報廢財務一批,請合法登記之廢棄物資源回收業者踴躍參加估價。
參加資格:合法登記之廢棄物資源回收業者
估價方式:請有意估價之資源回收業者,於本公告之日起至 111 年 11 月 15 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至本校總務處洽詢參觀(請洽總務處陳主任,電話: 6881763 分機 130),並於 111 年 11 月 15 日前傳真(傳真號碼: 6881724)或親送估價單至本校總務處。
由估價最高之廠商取得回收資格,並於 3 日內辦理提貨手續,本校按現狀交付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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